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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曲棒垒字〔2007〕425号
关于进行国家曲棍球奥林匹克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广东、四川、甘肃体育局竞训处:
为促进运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适应新时期曲棍球发展需要,加强对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注册与交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后备人才培养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后备人才基地的运动员注册依据《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03]82号)执行。经注册的运动员方有资格参加由中国曲棍球协会举行的后备人才基地活动和各种全国比赛。
二、不满16周岁的运动员注册协议由其法定监护人与注册单位签定,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该运动员年满16周岁的日期。
三、中国曲棍球协会每年统一对初次注册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
四、注册所需材料:
1、注册协议书(附件1总局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附件2总局运动员交流协议书)或在中国体育信息网上www.sport.gov.cn下载。一式三份(应由运动员、注册单位、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2、另附1寸照片2张。
3、运动员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注册证工本费每人20元。
5、注册汇总表(附件3)。
五、注册时间为前一年度12月1日至12月15日并于12月25日在中国曲棍球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注册结果。
六、本注册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手曲棒垒球中心曲棍球 后备力量 注册
通知抄送:相关体工队、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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